春季毕业生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

2007-06-11  点击:[]

春季毕业生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

1、 领《离校通知单》,学生签字。如果代领,要有征得导师

同意的委托书,并留下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;

2、 毕业生做好毕业信息登记

3、 办理毕业生托管手续的学生,其户口迁移证、报到证统一

由学校交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

4、 贷款学生签订贷款确认书

5、 学生党员:交纳党费 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

0.5 元/月

做好联系方式、组织关系转接登记

6、 归还向学院借阅的书籍、办公用品等

7、 在教务办公室(南楼202)领取学位证,并将学生证交还给

教务办公室,如有遗失请补交学生证工本费12元。

8、 在学工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(双证),并上交离校

通知单。

9、 户口迁移证交工本费 。

外地: 7元 本市:2元

学工办公室

2007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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